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重点对农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企业的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等进行了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8车(次),检查企业580家(次),责令停产整治35家,关停企业2家,立案处理11起。对9家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存在的环评手续不健全,未编制搬迁方案等问题,向相关县区政府下发了督办函,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加强跟踪督办,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