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督查我市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 来源:

6月6日至8日,省环保执法局副调研员杨海龙一行对我市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鹏及相关县区环保局领导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旬阳县红军镇庙湾村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大青铜沟尾矿库、甘溪镇河沿村二组五联宏宝矿业限公司甘金沟尾矿库、关口镇宋坪村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火烧沟尾矿库,汉滨区沈坝镇沙沟村燊乾矿业有限公司西沟尾矿库,实地查看企业尾矿坝、排洪系统、输送系统及“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重点对沿河下游10公里内存在的江、河、湖、库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督查,详细了解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及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等情况。

督查组检查指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是防范尾矿库发生溃坝、漫坝、垮坝等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确保汛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一要进一步摸清尾矿库企业底数,详实掌握尾矿库企业种类、数量、使用和运输等情况,帮助指导企业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按照要求储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要积极与安监、国土、公安、林业、水利、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切实加大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此次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隐患。三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做到层层把关,层层不放松,对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国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开采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