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中、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共排查出2014年12月31日以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计877个,其中:未批先建438个,未验先投439个。针对排查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我局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清理整顿:
一是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多次召开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会议,加快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清理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和研判,全面解读中省相关工作政策,对环境问题分类梳理,细化方案,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全力推进整改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调度,落实整改。对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对各县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周汇总、半月通报”制度,全面加强整改清理工作的信息调度,通过信息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整改进度。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先后多次召开督促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并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县区逐一督促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申请报批相关手续。今年7月份以来,向5个整改进度较慢的县区分别下发了预警函,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区进行了约谈。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对县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督办,解决了一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
同时,市政府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清理任务纳入对县区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和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及监管单位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行为,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
截至11月2日,全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到位812个,完成率92.59%,其中:未批先建421个,完成率96.12%,未验先投391个,完成率89.07%。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剩余65起未整改完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施策,强力推进,倒排时间、倒排进度、集中攻坚,确保在11月30日前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对未按期限实现清理或整改目标的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强制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