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财政局联合督查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发布时间:2016-10-25 00:00 来源:

10月中旬,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对瀛湖2016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刘波、市财政局评审中心主任张铁及科室负责人组成,汉滨区财政局、瀛湖项目办相关负责人员陪同检查。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瀛湖、洪山、流水、大竹园、新坝、双龙六镇两场(厂)建设项目,以及沿线的生态修复与保育、环湖保护带生态修复等项目工程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检查,从工程进展上看:六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预计11月左右完成设备安装;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新坝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建成试运行,待验收;清泉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11月中旬完成设备安装;生态修复工程,茶园种植率、成活率较高;湖区生态保护工程,漂浮物专业打捞船正在组装,4艘拖网运输船主体建造已完成。从项目管理上看:各镇都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建立施工台账,项目负责人都能坚守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口。从项目资金管理上看:各项目均按施工进度和合同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整体进展有序,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洪山镇垃圾填埋场、瀛湖镇垃圾填埋场及村级低动力生态处理系统项目进展缓慢,按要求各项目应在年底建成,但目前仍处于项目前期设计中,进展滞后;二是六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设备安装虽陆续到位,但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严重滞后,将影响整体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工程资金拨付对接不及时等问题。

督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市财政局张铁强调,瀛湖项目作为全国15个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湖泊项目之一,尤其要注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一是要确保项目资金兑付的安全;二是要保证资金兑付与工程进度的一致;三是要保证专款专用。在下一步的集中兑付阶段,财政部门将依据此次核查结果,配合项目办落实后续资金。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刘波指出,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项目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方案调整等前期工作要限定时间节点,加快追赶进度,尽早开工建设;二要严把质量关口,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努力打造一流工程、形象工程和廉洁工程;三是瀛湖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项目业主单位的联系沟通,强化监管,积极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瀛湖201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程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