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境保护局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发布时间:2017-02-27 00:00 来源: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安康市环境保护局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这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环评行政审批流程,注重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又一项举措。

我局为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一是加强网上备案业务指导培训。由专人负责对全市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进行管理,对初次填报、不熟悉政策和操作系统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指导;二是加大备案信息公开力度。对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除涉密项目外,同步在市环保局、各县区环保局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里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根据属地管理及网格化监管要求,由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备案的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对建设项目未进行备案擅自投运、虚假备案、降级备案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制实施前,审批登记表项目一般需要经过企业申报、现场核查、三级审批等法定流程,才能拿到审批意见,法定审批时间为15日。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取消了前置申报材料,减少了办理审核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企业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可通过全市九县一区、高新区管委会的环保官方网站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链接进行网上备案,实现了“网上报、不见面”的管理新举措。

为方便群众办理,我局在网站向社会公告了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7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其中:汉滨区17个,白河县16个,平利县12个,紫阳县8个,镇坪县8个,汉阴县6个,宁陕县5个,岚皋县2个,旬阳县1个。新建项目70个,改建项目4个,扩建项目1个,涉及项目总投资14.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855.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