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保局召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环境执法技能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6-20 00:00 来源:

6月15至16日,安康市环保局召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环境执法技能培训会,组织对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

会上,对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参评的24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详细评查并点评。据评查显示,各县区2016年以来的环境行政案卷的质量和水平较往年均有了较大提升,但少数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装卷不规范、询问笔录不严谨、结案报告表述不准确、调查取证不详实等问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案卷质量水平提出了改进措施和要求。16日,围绕贯彻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重点结合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法规条例的适用以及日常办案的实际需要,以条文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现场交流互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会议要求,一是集中精力,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开展这次案卷评查及培训,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会和6月1日省厅约谈会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针对当前部分县区存在环境监管执法偏软,对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新法新规研究不深、贯彻不力,不会执法、不依法执法等突出问题,力求通过培训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技能不强、办案质量不优等问题。全体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排除杂念,真学深思,夯实措施,确保今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两个不低于”(不低于上年的办案数,不低于全市平均办案数)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监管执法要全面推进“四个转变”。即:要将总量减排向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环境质量转变,将环境监管重点从“查企”向“督政”转变,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由自我运行向第三方运管转变,将环境监管信息由过去自我封闭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转变。三是明确大势。当前中省环保督察已成常态化,凡涉及的环境问题其关键在于环境执法监管能否到位。因此各县(区)要始终将执法监管作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适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的力度,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式武器,铁腕执法,规范执法,推进全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再上水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阮英斗,市监察支队支队长沈贵勇出席会议,各县区分管副局长、监察大队长及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