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以来,局党组坚持将“三项机制”贯彻落实与“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紧密结合,激发了干部活力,推动环保“追赶超越”目标任务落实。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抓意识、抓清单、抓检查、抓问责、比成效“四抓一比”活动,将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成效作为运用“三项机制”的重要依据,聚焦责任和担当。
二是研究制定印发了《安康市落实“五个扎实”加快追赶超越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对完成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按照“三项机制”要求,奖优罚劣,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加大对工作不尽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追责力度,在全系统形成了“守土有责、各负其责、立职尽责、失职追责”的环保工作责任制链条。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对节假日值班值守、双创巡查、信访维稳、12369接访等工作进行检查;对重要会议人员参会、遵守会场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对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情况开展检查。
通过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对有效推动了环保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截止5月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28天,优良率为8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8%;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分别同比下降1.5%、1.5%、1.4%、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辐射环境保持在安全状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