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行为,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市环保局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一是夯实责任,细化任务,按照应录尽录原则,对全市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进行信息公开。通过确定分管领导及工作小组成员,将双公示任务职责分解到环评、辐射、污防、支队等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责任到人,由专人对照权责清单,对全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全局共梳理自2005年以来的行政许可信息178条及2014年以来的行政处罚信息10条,目前均按要求及时录入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系统,实现了信用数据报送、交换共享及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并在省、市信用建设网站及市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准备,迎接全省“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实地检查。积极开展双公示自查及预评估工作,整理工作台账及管理文档,于 6月8日接受了省、市发改部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实地检查工作小组的检查,检查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网站信息录入操作、调阅档案方式对我局“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三是开展上传信息“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漏补缺,完善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和达标率。同时,还要对新作出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市局网站同步公示。
此次“双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环保部门权责清理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监督,形成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为全市开展“双公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