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和环境执法交叉检查

发布时间:2018-07-26 00:00 来源:

7月25日至8月10日,安康市启动开展全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和环境执法交叉检查。7月25日上午,召开动员培训会,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沈贵勇对督查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检查,全市共抽调30名环境执法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派驻11个县(区)开展交叉检查。重点督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否到位;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突出问题;各县区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保法》办法配套案件“两个不低于”工作进展及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填报等情况。重点对化工、皂素、造纸、医药、水泥、煤炭、涉重金属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采石洗砂、汽车维修(4s店)等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尾矿库企业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页岩砖厂“四有一达标”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沈贵勇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开展此次督查检查,既是为迎接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督查“回头看”准备的需要;也是推进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排查辖区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抓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两个不低于”办案目标落实的需要。二要按照检查方案重点,扎实做好环境执法工作。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提出整改和查处意见,并向县区交办,确保检查成效。三要严守纪律,树立“铁军”良好形象。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工作纪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意交通、饮食安全,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