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陕西省2018年12月暨1-12月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市2018年度城市水环境指数3.5894,排名全省第一。监测显示,2018年,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旬河口断面水质连续三年优于水功能区划Ⅲ类水质标准,继续稳定保持在Ⅱ类。瀛湖坝前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Ⅲ类恢复至Ⅱ类,汉阴月河三同村水质由2017年的Ⅲ类上升至Ⅱ类。全市18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作为汉江在陕西的出境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的核心水源涵养地,安康始终将“一江清水送京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为改善瀛湖水质,投入1.1亿余元,对瀛湖库区主航道、主景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网箱进行大规模取缔,共清理网箱31533口,瀛湖水质恢复至Ⅱ类,年均水质透明度251cm,同比2017年增加了93%;叶绿素a浓度0.0071mg/L,同比2017年下降了24%。
为保护好饮用水源,扎实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投入1.4亿元,关闭工业企业4家、餐饮农家乐33家,搬迁保护区居民150户,取缔采砂船15艘,拆除违章建筑3.4万平方米,设立标牌、界标174个,围网18.5公里。市级水源地32个环境问题整改比国家要求提前1个月全部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规范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提升监测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要求,圆满完成了小钢桥、瀛湖清泉、老君关3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移交。为便于管理,将水质保护目标、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监测断面及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相关信息汇总编制形成《安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图》,向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发放200余张。
为打击环境违法,持续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十项”专项行动,2018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78人次,检查企业163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8件,罚款1240万元,实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233起,其中按日计罚1件、限产、停产83件、查封、扣押133件,移送公安13件,拘留15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
为防范环境风险,完成了全市40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平台共接入485个视频监控点位和108个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点位,实现对全市重点环境污染源、风险源的视频和在线监测数据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