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3-04-09 00: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三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大青铜沟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3年4月9日-2013年4月15日。
  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725000)

附件:1.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化钡技改工程及碳酸钡

“三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件1

2.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大青铜沟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简本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