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编制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2人,准长聘1人,有离退休干部4人。内设政办科、环境管理与规划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汉江水质监督科、污染防治科7个科室。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数15人,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2人,内设综合科等5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27人,在职人员25人,退休13人,另有编外聘用监测人员19人。内设业务室、监测室、分析室、质量管理室、行政办公室5个科室,是专门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二级站。
二、主要职责
1、安康市环保局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市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二是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三是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四是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五是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七是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八是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九是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十是负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十一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二是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及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监察;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察稽查;负责环境应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负责“12369”环保热线及环境信访案件的接处、环境舆情的筛查转办督办等处置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视频设施的安装、运行、传输及市级在线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监控管理和处置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责
一是对本地区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二是对本地区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三是参加制订本地区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四是负责本地区环境质量评价,参加编写本地区环境质量报告书;五是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六是参加本地区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七是负责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工作。
三、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844,009.10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7,021,009.10元,其他收入5,823,000.00元。
(二)支出:总计29,465,132.33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089.32元,项目支出19,463,043.01元。
(三)年末结转结余:基本支出结转1,834,371.59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4,078,518.55元。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6.50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支出3万元,接待40批次,120人,占当年公务经费比例10%。招待费比2014年下降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局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招待开支标准,另一方面2015年当年上级检查督查比2014年次数少,相应公务接待量也有所下降。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占当年公务经费比例74%,当年单位实有车辆9辆;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此外,会议费支出共计5万元,会议费较2014年有上升趋势,是因为2015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承办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等两项专题工作会议。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