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滨江11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和月河(安康西)330千伏变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电话:0915-3291200(市环保局辐射站)传真:0915-3283215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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