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 来源:

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重点,认真做好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环保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新贡献。

目标任务是: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上年分别下降1.5%、1.5%、1.4%、1.0%、0.0%;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辐射环境保持在安全状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一、以生态强市建设为引领,积极服务绿色发展

1、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三区两园”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生态、绿色、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快审批,跟踪服务,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2、积极推动“湖城一体、疏解江南、重心北移”发展战略,促进“退、转、改、停、禁”等措施的实施。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任务。

3、印发、实施《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当好参谋。

二、始终把汉江水质保护放在突出位置

4、签订《安康市“十三五”汉江水质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康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落实中、省、市“水十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5、持续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十项”专项行动,加强“两厂(场)”、重金属、化工等重点污染源监管,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行重点监控源第三方管理运营。

6、配合做好汉江综合治理、月河整治和丹治Ⅲ期工程,促进沿江沿河集镇、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年度工作任务。

7、认真落实《安康市环境质量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网格化”和“河长”制的进一步落实,网格员和“河长”电话接通率、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8、努力做好白河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工作。对全市汉江及主要支流24个水质监测断面“月监测、季通报、半年检查”,加强监测和预警,确保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三、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和治霾“1+9方案,制定《安康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治污降霾措施,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

10、加强对页岩砖的监管和粘土砖的整治。召开页岩砖企业约谈会,签订环保责任书,宣传环保法规,落实责任;督促页岩砖厂安装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实行在线监测第三方运维管理并与市县区监控平台联网;加强粘土砖整治,防止反弹。

11、认真做好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完成城市建成区内39台燃煤锅炉拆改清零,建成区以外的安装环保设施。

12、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督查通报和考核监管,督促落实镇村(社区)主体责任,制定奖罚措施,搞好宣传教育,疏管结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13、积极推动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立法工作,以法管控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

14、积极推动“气化安康”建设,中心城市、县城气化率分别达到90%和60%;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省下达黄标车淘汰任务。

15、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和考核工作,及时通报和预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16、认真落实中省“土十条”,结合实际制定《安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7、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县区63个镇242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18、抓好3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认真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19、认真制定2017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污染减排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

20、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坚持以总量定项目、定产能,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21、积极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完成旬阳中科纳米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任务。

六、坚持“严”字当头,铁腕执法

22、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深入学习新《环保法》,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赋予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制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8种执法监管手段,从严监管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总数和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按日计罚案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3、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以汉江水质、大气、重金属、尾矿库、化工、危险废物、辐射源和秦岭生态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督办、迅速整改、及时公开,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24、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评审批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格控制新建“两高一资”项目。

25、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决策和执法提供依据。

七、认真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26、牢固树立与时俱进抓环保的意识、跳出环保抓环保的意识、如履薄冰抓环保的意识、勇攀高峰抓环保的意识,切实做好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突出抓好93家重点污染源和93家环境风险源的监管,逐一落实监管领导、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控的政策对策清楚,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风险事故。

27、做好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实际应用水平,切实发挥“环保110”的作用。

28、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29、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管理,开展12369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选差评优”活动,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落实环境舆情监管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舆情,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0、认真落实《安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协调和督查通报,切实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结果公开到位、相关人员追责处理到位。认真做好省委环保督察巡查配合保障工作。

九、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31、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深入开展环境宣传“六进”活动。加强与中省主流媒体合作,在《中国环境报》、西部网开办专版,在安康广播电台开办专栏,发布环境质量日报,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32、进一步加强“开放环保”、“信息环保”建设,对 “两厂(场)”、重金属、化工等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数据以及违法案件处罚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十、深入开展“四抓一比”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33、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抓意识、抓清单、抓检查、抓问责、比成效“四抓一比”活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和廉政风险防控。

34、深入学习贯彻“三项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着力破解不愿为、不敢为和不作为的问题。

3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树立“安康环保”文明形象。完成市上下达的综治模范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及双创、禁毒工作、精准扶贫、茶园帮扶等中心工作任务。

36、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做好环保体制改革工作,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37、围绕省市年度目标考核,认真做好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工作,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点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