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1-04-19 10:19 来源:本站原创

“十三五”以来的五年,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最大的五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治污力度之大、环境质量之好前所未有,“十三五”确定的生态环保主要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空气质量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295天增加到346天,PM2.5年均浓度由5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2微克/立方米,下降36.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4.71下降到3.30,改善幅度30.3%。

       城市水环境质量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年均值下降25%、氨氮下降53%。汉江安康段持续保持优质水质,“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是生态文明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岚皋县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石泉县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镇坪县、平利县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是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推进清理取缔瀛湖库区养殖网箱3.5万余口;完成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安康江南再生水厂建成投用,完成206个镇、808个村农村环境整治,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117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质量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步入规范化,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分别下降6.2%、6.7%、8%、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48%,完成“十三五”减污降碳任务。

四是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不断健全。颁布了《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五项机制”和“三色”督办单制度,《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入审定。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了1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和13个大气监测微站。建成了全省首家、全国一流的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建成市、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六是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成立了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成了全市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干部力量得到加强。